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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出台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生活日报  浏览次数:330
 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经济南市政府同意,《济南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

  《办法》按照集中和分散处理污水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用户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若符合相关标准,可按实际达标处理水量的50%核减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实行按月计征,由市政公用部门负责征收,使用公共管网供水的,由公共供水企业代征污水处理费;使用自备水源的,由市水利部门代征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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