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公共消防栓的安全正常使用与否与市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针对市政消防栓被盗严重的现象,江门市市政局高度重视,一方面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同时及时督促市政消防栓的受托管理人——江门市自来水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制定有效措施保护公共设施。据江门市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正采取在接合器、出水口等重要部件处钻孔加装防盗装置的办法,以起到防盗的作用。
据悉,江门市政府在今年4月新印发的《江门市区市政设施管理规定》中专门加入“城市市政公共消防栓管理”章节,明文规定埋压、圈占、盗窃、损坏、擅自挪用、拆除和停用市政公共消防栓的单位将由公安消防部门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