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驰 城市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相关权责,将交由产权单位或业主承担。近日佛山市水务局发布了首份《佛山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公众征询稿)》,向公众征求意见,首次明确了相关权责归属,并提出改建及扩建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应征求属地供水企业的意见。
维修费用由产权单位或业主承担
为解决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存在的跑冒滴漏严重、供水服务不规范、水质二次污染风险高等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3月18日,佛山市水务局公布了相关《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据悉,目前佛山市政供水压力不低于0 .14兆帕,即满足4层及以下楼层的直接供水,4楼以上的高层楼层需要借助二次供水设施来供水,而以禅城区为例,目前现有二次供水水池就有近8000个。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由于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存在权责不明,供水部门与水务部门承担了许多分外的压力。他称,佛山市部分居民小区建设的二次供水系统属于自建,未必按照科学规划和合理应用,“而用水出现问题之后,往往会把责任推给供水公司或者水务部门。”
《办法》明确了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有产权方承担。“产权方也就是业主可以委托物管管理,也可由供水公司进行托管,当然这是有偿的。”该负责人称。
对于二次供水设备的管理、维修费用,《办法》指出,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计入物业服务成本,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其他类别的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费用由二次供水产权单位或业主与维护管理单位双方协商解决。二次供水设施的大检、大修费用可在共有收益账户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属地供水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办法》指出,对于新建二次供水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建设单位须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或住建部门)提交由属地供水企业出具的已通水证明,并申报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同时,全市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原则。属地供水主管部门负责对现有二次供水设施开展排查,对老旧落后的二次供水设施制订改造计划,督促二次供水设施开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此外,市水务局同时也出台了佛山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技术指引,例如维护管理人员工作时须穿着工作服,管理和维护单位,需要定期对水箱(池)进行清洗、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等,如二次供水水池(箱)每半年应至少清洗、消毒一次,无负压设备罐体每两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
更正说明
3月20日佛山新闻AⅡ05版《两老板拆伙反目 14年纠缠19宗案》一文,“14年纠缠”标题下,2001年“再合作”部分的表述有误,应为“2001年:由于泽成公司没有广告经营资质,顺德区大良泽安广告有限公司(简称‘泽安公司’)成立,工商登记股东为马祖泽和何某,股份各占50%”;“新闻主角”标题下“马祖泽无情无义……”应为林发添说,“我是一位在顺德经商的诚信商人……”应为马祖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