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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 各市明年底前须有备用水源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0  浏览次数:636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未建成备用水源的六安、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市,尽快组织实施备用水源建设方案,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

根据省政府有关计划,设区市要在2016年底前全部建成备用水源,县及县级市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建成。通知强调,各市、县应按照要求加快备用水源建设,保障公共供水安全。无备用水源的县要尽快落实备用水源建设方案,抓紧完成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加强水源污染防治,提高公共供水水质。皖北地区亳州、阜阳、宿州、蚌埠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源保护,重视地表污染防治工作,对含氟量较高的地下水源进行深度处理,确保达到安全饮用水标准。

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减小供水管网漏损,规范供水管理、提高二次供水水质,也是此次《通知》明确的重点事项。各地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二次供水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定期水质检测和消毒管理制度,切实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记者 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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