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供水新闻
 
供水新闻

无证排水最高可罚款50万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2  浏览次数:482

一施工场地在偷排污水。杭州市城管委供图

城镇污水排放新办法昨起施行 违法成本将大大增加

昨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开始施行,新《办法》对于城市污水治理将是一把利剑。昨天,杭州市城管委市政设施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据介绍,城市排水管理将实行新规,无证排水将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最高罚款50万元

让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新《办法》适用范围为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水户”)。市政设施监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相比同时废止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新《办法》主要有四方面的改变。

一是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原《办法》并未对无证排水用户作出处罚的明确规定,而在实际操作中处罚额度又较低,新《办法》则明确指出,未按规定办理排水许可证的,可以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雨污水混接的违排现象,按照单位和个人予以区别,处罚金额由原先的最高1万元提升到最高20万元。

二是适用范围得以明确。原《办法》规定,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均需办理排水许可证,新《办法》则表示,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三是扫除了管理盲点。对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明确由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物业统一申领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市政监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由此可减少集中管理的建筑或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纠纷,便于统一管理。

四是用户管理信息化。新《办法》明确管理部门将排水许可材料按户整理归档,对排水户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方便日后排水用户查询。

获得排水许可后违规排水

依旧会面临重罚

杭州市城管委市政设施监管中心作为排水管理部门,将会同环保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而这些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需要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这些监测数据环保部门将会同市政设施监管中心实时共享。

记者昨天翻阅了新《办法》,发现其对排水户的要求写得相当详细,比如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禁止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

排水户倘若未按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排水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吊销排水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将会面临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同级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