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苏州市水务局了解到,该市区自来水价格从今年4月份起上调,用水户4月1日起执行新的用水价格。
这次水价调整是根据江苏省物价局2003年2月下达的苏州市“十五”期间自来水价格调整总体方案,按照分步实施的要求,经报苏州市政府批准作出的。据悉,这次水价调整的幅度平均为0.40元每吨,其中基本水价平均上调0.3755元每吨,水资源费平均上调0.0245元每吨,其他各项附加费不变。为科学利用、保护和管理地下水资源、调整用水结构,减少浪费,有效控制地面沉降和地质灾害进一步发展,在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同时,该市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苏锡常地区地下水资源费的通知》规定,同步调整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即从现行的2.00元每吨调整到2.40元每吨。同时,该市对特困家庭用水,继续给予政策性补贴。
中国水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