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取水、原水输送、净水和配水全系统防范水污染安全保障;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规范化管理;供水企业水质化验室人员盲样考核及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采样化验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个别海南省市、县水源地存在季节性铁和锰超标。同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部分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人生产生活等人为活动给饮用水保护构成压力。有些水源取水口离居民生活区域较近,存在被污染风险。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通报各市、县(区)城镇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土环境资源保护部门,并抄送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为防治水源污染,海南省根据环境污染风险等级,加大对水源地、出厂水、管网水的日常检测项目和频率,防范水源保护区内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
同时,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对水源地、取水口水源保护、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监督供水企业健全和完善水质自检制度,并按月对外公开水质信息。(见习记者 李拉 王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