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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资源费下月起调价 主城每立方米上涨4分钱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3-18  浏览次数:778
???4月1日起,重庆市开始调整水资源费。昨日,记者获悉,不同地区、不同用途、不同水源,涨幅有所不同。对主城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上涨4分钱,即由现在的每立方米0.02元,上涨至0.06元。

据市水利局水资源处负责人介绍,收取水资源费,旨在合理开发、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水资源。凡是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溪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

重庆市水资源收费标准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制定的。主城区主要取用地表水(如两江),居民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费,每立方米为0.02元。从4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的水资源费标准,主城区居民用水将调整为每立方米0.06元,其它地区包括永川、铜梁、潼南、大足、壁山、荣昌、双桥、梁平、垫江一般取水每立方米调整为0.08元,地下水每立方米调整为0.11元。

据了解,主城市民每月所缴水费,由三部分构成: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即2.00+0.40+0.02=2.42(元/立方米)。后两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政府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此次水资源费4月1日执行新标准后,主城市民综合水费将变为2.46元/立方米,其它地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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