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在线 地方新闻】来自北京市水务局的消息称,截至2020年,北京市城区及一部分市区管网延伸覆盖范围内的大兴、昌平等局部区域的自备井供水将全部置换,最终日置换水量约60万立方米,将改善近300万居民的供水水质。“原则上,优先置换供生活饮用的自备井。”市水务局副局长张萍表示。
借力南水改善供水水质 北京300万居民将告别自备井
随着来自千里之外的“南水”逐步汇入北京的市政供水管网,曾在北京城区供水中起到举足轻重作用的自备井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南水”取代自备井水,不仅有利于地下水压采,更将使近300万北京居民的供水水质得到改善。
11月20日,北京自备井置换正式启动。作为启动现场的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内,两口自备井的置换工程已完成前期设计。置换完成后,万余名学生和教职工将告别高硬度的自备井水,喝上市政水。
以此为开端,北京借南水进京拉开了城区自备井置换的大幕。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张萍介绍,到2020年前,用五年时间,北京市城区及一部分市区管网延伸覆盖范围内的大兴、昌平等局部区域的自备井供水将全部置换,最终日置换水量约60万立方米,将改善近300万居民的供水水质。“原则上,优先置换供生活饮用的自备井。”
此次置换的城六区自备井不含丰台河西地区,市水务局供水处处长胡波表示,需等待长辛店第二水厂建成后,才有供水能力安排置换。
“虽有总体计划,对于居民反映强烈的,具备置换条件的,可以打破编排的规划,不在第一阶段的也可以优先置换。”胡波说。
事实上,早在2009年,北京就开始筹划进行自备井置换,但因缺乏替代水源进展有限。“南水进京提供了这个契机。”北京市水务局供水处处长胡波表示,2015年起,北京城区供水覆盖范围内将实施自备井置换工程,“优先保障供居民生活饮用水置换。”
根据《2015-2020年城区自备井置换工作方案》,北京将按照先东南、后西北的顺序,自2015年开始,在城六区开展自备井置换工作。2020年前,将城六区及一部分市区管网延伸覆盖范围内的大兴、昌平等局部区域的自备井供水全部置换,最终日置换水量约60万立方米,将改善近300万居民的供水水质。各郊区县可在供水能力允许时,参照推进。
据了解,凡参加自备井置换的单位,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市政自来水管线建设和改造由供水企业投资;自备井单位建设用地范围以内供水设施的建设及改造的资金由产权单位自筹解决。为推进置换工作,北京拟将此列入201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不增加用水总量及用水指标的前提下,自备井置换单位内部管网改造工程无需进行水影响评价审批。
此外,就市民担心,市政管网供水能力富余已不多,加上自备井用户后,供水会否更紧张的疑虑,胡波表示,目前,市自来水集团供水能力为每天322万立方米,待郭公庄水厂投入运行后,每天将增加50万立方米;2015年,第十水厂还会增加50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而市区供水管网内自备井每天总用水量为50万至60万立方米,所以总体供水能力能够保障置换后所有用户的需求。
自备井置换后,居民供水服务原则上由供水企业实现查表到户,也可由原自备井单位负责,服务模式双方协商而定。另据媒体报道,自备井置换前后的水费没有变化,目前,自备井用户的水费按照市发改委规定的居民用水价格来收。
业内人士介绍,自备井置换,不仅能保证南水北调江水进京后全市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自备井用户的供水保障率、改善居民用水水质,更有利于充分涵养地下水、使长期处于超采的漏斗区得以休养生息,逐渐恢复和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
【新闻助读】2020年北京市政水置换9成自备井
地下水在目前北京供水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部分年份地下水供水量占全年的70%以上,如2006年北京用水量为34.3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为24.3亿立方米,占了总数的70.8%。大量地下水的使用,使北京地下水超采严重,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除了2012年小丰水期外,地下水水位平均每年下降1米,目前北京市地下水水位已经达到24.5米,而上世纪60年代,这个数字是3米,80年代是7米,50年来地下水位下降了21米,密云、怀柔、顺义水源地的最低水位已经达到50米左右。
北京全市水务系统地下水位监测站网体系由885眼观测井构成。目前《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2014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及相关工作正在顺利开展与落实。已初步完成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划定,并提出相应的地下水分区管理措施。编制完成了2014至2020年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方案,在南水北调中线通水后,逐步实施地下水压采及回补,启动自备井置换工程,促进地下水源涵养与修复。
2012年,北京市共有城镇自备井13000眼,年供水量4.6亿立方米。其中城六区共有自备井6550眼,年供水量2.25亿立方米,占城六区供水总量的28%。2012年检测结果综合合格率为97.5%,样品合格率为50%。此次置换工作主要置换中心城区市政供水管网供水范围内,供水水质较差、供水能力不足且位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域的供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用水和公共服务用水)自备井。
自备井置换并不是废弃,置换后的自备井可以作为城市的战略水源按照不同的管理模式予以保留。诚如作为绿化、生产等其他水质要求较低的方面使用、作为战略水源井应急备用,国家党政机关、军队、消防、医院等重要部门和单位的自备井作为本单位的备用水源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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