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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漏供水“大动脉” 施工方堵漏又赔钱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0  浏览次数:498
      8日,本网以《野蛮施工挖漏供水“大动脉”》为题,报道了7日8时40分左右,油田建设集团化建公司第六工程部,在高新区翔安大街庆远机械制造公司门前施工时,不慎将一处地下供水主干线挖坏,造成世纪大道南侧青龙山地区、澳龙地区、万宝石材地区低压运行,高层住户无法正常用水一事。

据东城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统计,从今年6月份至今,因施工破坏供水管线造成大型停水达5起。

东城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施工单位未与他们公司管网技术部门联系询问管网走向,私自野蛮施工,是发生第三方破坏的主要原因。

9日,记者从东城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经过昼夜不停地抢修,挖漏的供水管线于8日凌晨4点多修好,中午恢复正常供水。

采访中,东城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他们没有执法权,发生这样的事,他们只能要求“肇事”施工方维修管线和赔偿水损。

    好些市民打来电话表示,施工方挖漏供水主管线,不但给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造成影响,而且给如洗车场、洗浴中心等靠“水”经营的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个损失该由谁来负责呢?居民生活离不开水,供水安全不容忽视,他们希望相关部门给予破坏供水设施的个人或企业严重处罚。

据了解,黑龙江省实施的《城市供水条例》中明确规定:在规定的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由于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其他原因危害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由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记者 鲁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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