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万绿湖水还通东莞吗?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0  浏览次数:470
     南方日报讯

(记者/靳延明)为什么频频出现“黄水”现象?水体污染问题何时解决?城市内涝什么时候能彻底告别?万绿湖水还通东莞吗?11月8日,东莞市水务局做客东莞广播电视台《阳光热线》栏目,就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做了回应。

市水务局局长袁丽群介绍,当前,东莞每年用水总量约为20亿吨,其中自来水供水约16亿吨。为确保水质安全,市水务局全面实施了城市供水水质公报制度,出厂水综合合格率市级水厂长期保持100%,镇级水厂基本在99%以上,村级水厂基本在98%以上。同时,累计投资8.94亿元完成新建或改造老化供水管网4568公里。此外,江库联网一期工程基本建成,将于明年初通水,努力构筑优良的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体系。

关于市民普遍关注的防汛排涝问题,袁丽群表示,投资5.95亿元的三期市区内涝整治应急工程已竣工,市区原45个内涝点已减少到23个,东纵大道等原群众意见较大的内涝黑点今年基本没有发生内涝。据其介绍,目前,前三批次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共397宗,其中已完工385宗。组织对石马河等长约76公里的重点河道进行强制清障,清除河障近40万平方米,河道行洪能力得到增强。

袁丽群表示,接下来,市水务局将重点通过“东治,中联,西合”,打造东部石马河片区水污染防治功能区、中部沿海片水源保护功能区、西部水乡片景观生态功能区,着力为市民营造山清、水净、河畅、岸绿、景美的宜居环境。

焦点

1

为什么频现“黄水”现象?

或因管道清洗,持续出现可电话投诉

万江坝头社区的市民反映,修完水管之后,有时会出现黄泥水,水龙头要开好长一段时间才能让水变清。

市水务局供水管理科科长尤毅解释说,供水企业在更换水管的时候,通常会关掉连接主供水网与支供水网的阀门,之后还会对更换的管段进行清洗,有可能导致黄泥水的出现。尤毅表示,将督促供水企业提高管道修理及清洗工艺,如黄泥水持续时间较长,可拨打电话96968向东江水务公司投诉。

高层水压不够的问题也困扰着一些市民。市水务局提醒,区域内市政供水水压大致能够得到保证,但住宅区内超过14米的楼层一般都需要增设二次加压设备。

尤毅说:“我们城市供水压力基本上保证末梢水达到14米,等于是住宅的4层楼那么高。要看楼层是不是超过了14米,如果超过了14米那可能就要考虑这个住宅小区有没有安装加压设施。”

有市民注意到,市水务局定期向公众发布水质公报,部分村级水厂在检测中多次暴露出水质不合格的问题。为此,有市民希望不再使用村级水厂供水,而直接归入市镇管理。

市水务局表示,东莞目前主要包括石马河片区供水系统,东江干流和南支流之间的沿线镇街自有供水厂制水的供水系统,以及市区集中供水系统。由于各区域条件不同,所以供水方式也不同,调整难度较大。市水务局水污染治理科科长梁健坦言,全市供水布局是优先供到中心区的,非中心区有条件且水库水质达标,可在主集中供水系统之外补充其他水厂进行制水。

焦点

2

水体污染问题何时解决?

明年6月主干管网建成将有改善

有市民反映,东莞水体污染严重,治理程度一直跟不上。就连截污支次管网也一直没有完善,东莞水库周边仍不断排污水进库。

市水务局副局长倪佳翔表示,明年6月份之前,主干管网(工程)会扫尾。相信随着管网建设的完成,水污染治理会有很大成效。倪佳翔说,内河涌治理,现在要求每个镇一年整治一条污染的河涌,这个工作正在推进。对大中型水库进行优先治理,对其他水库再逐步开展治理。此外,对水库周边污染排查是非常重视的,工厂里的废水要经过工业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

住在虎门赤岗丰泰东海城堡的市民称,小区的水质一直较差,特别是2014年过春节的时候,持续半月恶臭。有人说,小区的供水其实就是高科水厂抽东海山庄前面臭湖里的水,有的说是一半自来水掺一半的湖水。

对此,梁健表示,并不是一半湖水一半自来水,全市划定了78个水功能区,其中28个是河流水功能区,50个是水库水功能区,有些水库是有饮用功能的。水功能区达标率,这几年是60%左右,“确实需要加大很多力气去投入,加强水库水源的保护”。

尤毅表示,对于水的监测,现基本上已全部覆盖了,每个月都有水质公报。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会尽快安排进行水样化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市民陈先生说,前几年登报说东莞要用河源万绿湖的水,是不是泡汤了?

梁健回应说,河源新丰江水资源利用,希望从新丰江水库调水,必须要经过相关详细论证。从水资源管理的有效管理来说,个人不是很赞成。相应的论证经过了几次,专家之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整个项目的可行性还在论证中。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