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首先分析了当前全区气候概况、近期降水情况、未来天气预报以及建议等。巴利平主任结合当前降水情况、未来天气预报以及气象部门意见和建议,提出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的《抗旱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将根据两部门会商结论适时解除,下一步将采取救灾核灾等有关措施。
巴利平主任感谢气象部门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支持和支撑,表示将推进水利水文与气象合作协议的签署事宜,共同推进两部门多领域深层次高水平的合作。
据悉,8月4日12时,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的《抗旱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干旱)IV级应急响应命令(编号:2014—05号),应急响应期间全区各级气象部门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领班制度,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上报应急响应情况和提供系列化的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