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评分表共分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考核指标和鼓励指标等4个大类。目前,苏州市建立健全各项节水、供水的法规制度、健全城市管理机构、加大对城市节水工作的投入、实行规范的节水统计制度、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全面开展“三个载体”建设等6项指标已全面具备。城市节水规划、地下水管理、计划用水指标方面已全面达标;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节水“三同时”管理的文件已下发,但近两年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的审核、竣工验收资料还有欠缺;价格管理指标方面,已出台了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的文件。12项节水考核指标中,苏州市区2006年的万元GDP取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市区工业用水重复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人均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等指标已达标。但是,节水器具普及率、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等指标尚未达标。
去年,苏州市区共有76家用水企业(单位)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工作,通过测试,每天可减少用水量达10万吨。目前,已有69家企业(单位)被江苏省建设厅命名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30个社区(小区)获得“江苏省节水型小区”称号。同时,全力进行居民节水器具改造,目前苏州市区去年实际共完成改造92974户,更换水嘴183162个、排水阀52440只。至2006年,苏州市完成了209个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登记备案及立项。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全面启动,福星污水处理厂等多个再生水利用工程开工建设,一些企事业单位的串联用水、一水多用、闭式循环用水等项目也为苏州市的节水创建工作新增了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