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该局组织召开的亳州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所形成的一致意见,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从7月1日起,对亳州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
最终方案是在市物价局制定的两套方案中的第二套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确定的。根据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请市政府批准的水价调整方案,从7月1日起,城区实行阶梯式水价,居民自来水价格第一级为每立方米2.10元,与过去生活用水价格相比上调0.5元。
市物价局曾在价格调整前做出了两套方案进行价格听证,大多数代表支持第二套方案。据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李东波介绍,该局基本是按照代表们的意见,对第二套方案进行完善后确定的最终方案。
按照最终方案,实行阶梯式水价的居民自来水价格,三级基本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2.10元、3.00元、5.60元;实行非阶梯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10元;行政事业用水、工商业用水每立方米水价分别为3.00元、3.10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8.0元。
二次供水价格加收1.00元/立方米。如果部分市民家庭常住人口超过3人,可到自来水公司申请水量基数,每一级增加水量基数每人每月3立方米。低收入家庭生活用水免费补贴标准为每月每户6立方米。
另外,为切实提高阶梯式水价的可操作性,阶梯式水价按年为周期执行。(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