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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高淡水价格 山东省三成工业用水将海上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5-0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次数:345
  山东省规定,对国家重点支持的海水利用项目和山东省海水利用示范项目将列入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同时,实行鼓励海水淡化的价格政策,适当提高钢铁、电力等高耗水行业的淡水价格

  山东大力推行海水淡化工程,利用海水以弥补淡水资源的不足,到2010年三成多用水将来自大海。

  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强海水利用工作的意见》,到2010年,山东省海水淡化能力将达到每天20万~25万立方米,每年直接利用海水130亿立方米。

  该《意见》确定,山东省将严格限制沿海各市新建以淡水为水源的高用水项目,鼓励电力、石化、化工、钢铁等高用水行业利用海水替代淡水发展生产。年用淡水量超过200万立方米的工业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海水淡化工程。

  同时,既有用水设施凡具备利用海水替代淡水条件的,都要进行技术改造,限期改用海水作为主要水源,逾期不改造的,将限制供水。

  为此,未来4年,山东省将把青岛建成集科研、应用、产业化示范于一体的海水利用中心发展区;在烟台、威海建设海水淡化产业带,在潍坊、滨州、东营建设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带,形成环山东半岛沿海工厂化海水养殖产业带。同时,建设大规模海水淡化工程、沿海高耗水企业海水直接利用示范工程、大生活用海水住宅小区示范工程、海水利用示范城市创建工程等4个示范工程。

  山东省目前人均淡水资源量328立方米,到2010年,全省每年需要水资源311亿立方米,但可供水资源只有278亿立方米,即使加上南水北调13亿立方米,缺口仍达20亿立方米。

  目前,山东省已建海水淡化工程15处,淡化能力每天1.96万立方米,海水直接利用主要应用在电力、化工等领域,年利用海水30亿立方米。

  根据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对青岛市黄岛发电厂利用不同工艺海水淡化成本调查,吨水费用在人民币5.5~7元之间,这与美国海水淡化吨水成本0.55~0.7美元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

  山东省规定,对国家重点支持的海水利用项目和山东省海水利用示范项目将列入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

  同时,实行鼓励海水淡化的价格政策,适当提高钢铁、电力等高耗水行业的淡水价格,对进入城市供水管网的淡化水,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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