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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饮用水源排污口大限将至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25  来源:江南都市报  浏览次数:337
 4月23日,江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将于5月31日零点,对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统一实施“零点行动”整治行动,此为江西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级保护区有张“臭嘴”

  饮用水源污染问题关系人民的生命安全,自去年开始,经该省各级人民政府排查确认,全省共有自来水厂139个,饮用水源保护区137个,其中包括南昌市、吉安市、九江市、景德镇市等4个设区市和赣县、寻乌县、星子县等13个县的20个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25个排污口。经过整治,至今仍有13个排污口整改工作尚未完成。

  5月31日启动“零点行动”

  江西省政府领导表示,保护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是政府对人民群众和历史发展负责任的表现。按照江西省政府的要求,该省将开展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并在5月31日零点实施“零点行动”,彻底取缔该省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污口,同时启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拆除工作。

  江西省政府将组成11个督察组分赴各设区市进行专项督察,参与各设区市的“零点行动”,检查全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是否彻底取缔;检查各饮用水源是否科学划定了保护区的范围,是否依法设立了界碑和标志;检查是否如实上报了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明显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排污口立即拆除或取缔。

  采取当地政府责任制

  据介绍,此次行动采取当地政府责任制,江西省政府将于5月30日与11个设区市政府领导签订“排污口限期拆除责任状”,对整治不力、行动迟缓,在规定期限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市、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取消2007年度各项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隐瞒不报或谎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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