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供水新闻
 
供水新闻

南京市13个水源保护地划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09  来源:金陵晚报  浏览次数:450
  南京市水源保护地正式公布了。一起公布的是《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名录(第一批)》。

  据介绍,2007年首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系经江苏省政府批准的水(环境)功能区中、向县级以上城市集中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

  13个水源地力争2类水

  记者在江苏省水利厅这份新发布的名单上看到,位于北河口水厂的长江南京夹江北水源地全长13.2公里,涵盖了从秦淮新河口—南京三汊河口的距离。沿线的北河口水厂、城南水厂、江宁水厂都是相关供水区域的生产大户。

  13个水源地保护地中,溧水永阳水厂坐拥2个水源保护地。

  根据水利部门的规定,饮用水水源地内不得设立任何入河排污口,对已设立的排污口应限期搬迁,确保“十一五”末水源地内无入河排污口。水质方面则应当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类水标准。在业已公示的“水质保护目标”一栏,记者看见,上面打上了更高级的2类水标准。

  水利部门同时表示,《水法》已经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当地水、后过境水”的原则确定。其供水保证率要达到95%以上。

  动态监测水源地水质

  除了要求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突发性事件应急供水也已提上日程。

  相关部门和供水企业必须从组织体系与责任、信息传递、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及水质应急监测和水利工程应急调度等方面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水源地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平时则是建立健全水源地的动态监测体系。对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向社会发布水源地安全状况信息,并对监测成果进行综合分析。

  一旦发现重点控制污染物总量超标或水源地水质未达到水质要求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并将监测结果通报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记者还了解到,一些供水企业已经开始规划和建立“第二水源地”(备用饮用水水源地),防止遭遇水质污染、哈尔滨全城停水的情况在南京上演。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