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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村抄表到户工程启动 村民不再为漏水“埋单”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05  来源:厦门商报  浏览次数:420
  4月3日上午,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的二十几户村民与厦门水务集团签订了抄表到户协议书。这标志着厦门市农村自来水建设工程进入了抄表到户的新阶段。

  抄表到户首批20户村民受益

  作为试点村,李林村的二十几户村民有幸成为了全市农村第一批抄表到户的用户。记者了解到,李林村的村民们对抄表到户十分欢迎。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将告别给漏水“埋单”的日子。

  李林村村委会主任庄文展告诉记者,以前,厦门水务集团的自来水只送到村口,从村口到村民家中的管道铺设和维护都是村里自己负责,用户缴纳的水费也是根据村口的总表来计算。由于农村地区土建比较多,经常挖到水管,导致管道破损,自来水大量流失。原本每户只需要缴纳1.8元/吨的水费,由于漏水太多,每户加收到2.3元/吨都不够支出。由于公摊的水费过高,用户所交的水费与实际用水量差别很大,用户对此颇为不满。

  厦门水务集团售水公司党总支书记郭晓毅说,像李林村这样的情况,在岛外农村地区比较普遍。现在实行抄表到户后,李林村的村民只需要付自家水费即可,如果村里的公共管道再发生漏水等事故,厦门水务集团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抢修,漏掉的水也不需要用户来“埋单”。

  据了解,在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厦门水务集团还向村民们承诺:一是有压力保证、质量保证的供水;二是全天候24小时的咨询、求助、投诉、抢修、维修服务;三是水表的抄收、轮换、维护;四是抄收到户的水表前管网的维护等。

  明年农村全部实现一表一户

  在未来的几天里,厦门水务集团还将陆续与李林村的700多户村民签订该协议。厦门水务集团表示,只要用户同意,且村里的管道验收合格,岛外广大农村地区都将实行抄表到户,并将争取在2008年年底之前,完成全市农村地区的抄表到户工作。届时,厦门市农村约60万人口(包括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近10万户村民享受到与城市一户一表一样的服务,真正享有“安全、高效、便捷”的供水服务。

  据了解,实现抄表到户后,农村供水将执行全市统一价格,即每户每月15吨以内时,单价为2.60元/吨(含0.80元/吨污水处理费);超过15吨部分,每吨为3.10元。2007年8月1日起,每户每月15吨以内时,单价为2.80元/吨(含1.00元/吨污水处理费);超过15吨部分,每吨为3.30元。如遇政府调整水价,则按新标准执行。

  目前,厦门水务集团的专职抄表员将于每月固定的日子到村里抄表到户。用户可凭用户号到厦门水务集团指定的相关银行办理“一卡通”代扣,实现“足不出户,轻松缴费”;或直接到辖区水务营业厅现金交费。

  为民办实事普惠村民

  做好农村自来水建设是厦门市今明两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一项重点工程。此前,厦门市已经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4月3日启动的抄表到户工作,使得这项惠民工程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目前,岛外的农村地区,供水设施落后,仅有15座小水厂,布局分散,工艺和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农村村民几十年来一直饮用的是地下井水和山泉水,水质若干指标达不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部分地方出现了地表水或地下水污染、重金属或细菌超标的现象。皮肤病、斑牙病等由于饮用水问题产生的疾病近两年来有所抬头。

  再加上近两年厦门市又遭遇了几十年罕见的旱情,一些地表水、井水日渐枯竭,村民农业灌溉和饮用水出现了危机。水质差和缺水,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生存健康,也直接影响了农副产品的生产,影响了农村一些龙头企业出口产品的质量。

  村民们饮用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后,不仅极大地改善了生活卫生条件,增强了农民身体素质,更重要的是,能够迅速改善厦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硬件设施水平,使厦门市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有一个质的跨越,为厦门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厦门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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