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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计划4年内全面实施农村饮用卫生清洁水工程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05  来源:江门日报  浏览次数:570
  近日,广东省开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农村饮用卫生清洁水工程实施办法,计划用4年时间全面实施农村饮用卫生清洁水工程(简称改水工程),一批地域边远、村庄分散、经济条件较差且饮用水不卫生的农村,将从根本上改变饮水难、卫生条件差的状况。开平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瑞彰在近日的一次座谈会上说,开平市财政将斥资9000万元完成这一重大工程,使1030个自然村的20多万名村民受益。

  经调查统计,此次应纳入农村饮用卫生清洁水体系的人口达202678人,村委会115个,自然村1030个,管道(不含入村之后)总长1131km,其中通村委会262km,通自然村869km。开平市要求有关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水管管道走向的规划、水源的选点把关、卫生鉴定、工程监督、政府采购水管、工程协调和督办、验收等工作,高质量落实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该市将对改水工程实行政策补助,即根据饮水人口实际,给予补助各种规格的供水管道,从水源到村委会、自然村一律按70%补助,不足部分和铺设工程的各项费用,由所在镇、村委会、村组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多途径筹资投劳解决。同时,该市还将大力发动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企业家、乡贤和热心人士捐资赠物,争取用4年时间,在该市农村建立起布局合理、比较完善、可持续发展的饮用卫生清洁水的科学供水工程体系,使全市城乡群众全面饮用上卫生清洁水。

  赵瑞彰在近日的座谈会上说,开平市财政将出资9000万元完成这一工程。对所有农村饮水工程的费用,该市财政将支持80%,余下的20%由相关镇、村委会负责解决。该市将采取先急后缓、每年补助一批的办法,计划在2007年完成20%,2008年完成30%,2009年完成30%,2010年完成20%,对积极性高、提前创造成熟条件的,可以超出这个计划提前补助、提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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