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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推广大型地下管网建设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01  来源:人民政协网  作者:无  浏览次数:637

近年来,每逢雨季,都让我国许多城市陷入“水城”的窘境,而且大有逢雨即涝的趋势。2005年、2007年和2010年,广州都因暴雨造成街区被淹,交通瘫痪。在长江沿线的杭州、南昌、武汉等城市,内涝几乎已经是生活的组成部分。本月21日,北京遭遇61年来最强暴雨,交通阻塞,航班延误,经济损失近百亿,并致多人罹难。 

城市内涝是指由于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城市排水能力致使城市内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造成内涝的客观原因主要是降雨强度大,范围集中,时间较长。而造成城市内涝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城市排水管网欠账多,管道老化,排水标准低。另外,城市大量的硬质铺装,如柏油路、水泥路面,降雨时水不易渗透,加重了路面的积水成涝的现象。事实上,城市内涝本身,就是各种“城市病”集中发威的结果。 

治理城市内涝,要在城市系统规划、建设理念、生态环保等诸多方面统一谋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然而,“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当前就我国的国情和现状来讲,防治城市内涝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推广大型地下管网建设。 

首先,要有一部法律作指导。我国亟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防涝法》,尽管目前我国也有一部防洪法,但在防治城市内涝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由于缺少城市排涝标准,各地在规划建设大型地下管网时必然缺乏参照的依据,因此应该从国家的层面做出相应的立法,引导和规范规划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次序,从根本上遏制积重难返的问题,意义重大。城市防涝法应明确城市排涝标准、大型地下管网布局及排涝设施等内容,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便于各地遵照执行。 

其次,推广大型地下管网建设应提早纳入决策层。在国内,排水管沟直径超过3米的几乎没有。而在一些国家,排水管沟可以跑汽车。国家应充分考虑各地所处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统一制定科学、系统、全面、前瞻的城市排水系统规划,按“五十年一遇”或“一百年一遇”的高标准来建设大型地下管网系统。同时,将城市内涝整治与雨水的收集利用相结合,配套建设暂时储水的地下调节池,实现综合利用。 

再次,落实财政投入,设定建设时间表,前者是建设大型地下管网的切实保障,而后者则表明大型地下管网建设时不我待。目前我国经济实力还无法满足全面进行大型地下管网建设的需要,但我国在建设大型地下管网工程时可“借力而行”,可与大型地下人防工程、新老城区改造、地下交通建设以及道路翻修改造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同步设计、分段施工建设。本着对拟建的大型地下管网既要量力而为,又要高起点、高层次的原则,完成一段成就一段,保质保量,循序渐进地成就百年精品工程。 

最后,还要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监管体系,做好日常管护工作。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重视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进行大型地下管网的疏浚清淤,适时开展对管网的专项整治,及时排查隐患,防止管网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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