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郑州市农村20万人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程实施的范围是:饮用水重度氟超标问题;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的苦咸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铁锰超标等其他水质问题;水源严重污染、已经威胁农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饮水问题;西部山丘区水量严重不足、保障率低、取水不便等问题,共涉及全市13个县(市)、区的20万人。
根据规划,距县城、乡镇自来水厂较近的村庄,通过延伸供水管网发展自来水;平原地区以兴建联村供水工程为主,积极发展规模供水工程;群众居住较分散的山丘区尽量少打井,通过引水、管网延伸来解决;个别零星分散住户且水源条件差的地方,将建分散式供水工程或修建小型雨水集蓄工程等。
据介绍,工程建成试运行后,将按照“保本微利、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其水价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主核定。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实行分类计价,逐步推行定量供水、超额加价的计收办法,确保工程良性运营,长期发挥效益。
按照计划,工程将于7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8月底全市统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