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物价局3月27日下发的调价通知说,普通多层住宅以单元一侧为单位实施整体改造的,申请参加改造的住户不少于该单元一侧总住户的60%,改造收费标准为520元/户;实施零星改造的,申请参加改造的住户少于该单元一侧总住户的60%,改造收费标准为700元/户。其他住宅可根据实际改造成本,与用户协商确定改造收费标准。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安装时所用水管管材、配件及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金华市区自来水“一户一表”现行收费标准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纯住宅楼为700元/户,商住楼分为750元/户和800元/户两种。物价部门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一户一表”改造成本进行了重新审核,并对改造成本在消费者和供水企业之间进行合理分摊,以此为依据对收费的类别和标准作了适当调整。新方案不再区分纯住宅楼和商住房,而是分为普通多层住宅和其他住宅两种。按照申请参加改造的住户不少于该单元一侧总住户的60%的标准要求,普通6层住宅单元一侧只要有4户住户提出改造申请,即可享受520元/户的整体改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