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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水资源费拟上调 生活用水价格暂不受影响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26  来源:沈阳晚报  浏览次数:384
  今年,辽宁省水资源费用将有望上调,但这种调整暂时不会影响到居民生活用水价格。3月22日,辽宁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召开的辽宁省实施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姜长全透露出此信息。

  据介绍,辽宁是全国最早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的省份之一。3月1日,《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开始施行,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今年全省将对已建成的取水工程全部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

  对于上调水资源费的原因,辽宁省水利厅水利处苗政永处长说,这主要是落实国家《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完善水资源费标准。更重要的是,利用水资源费的基础价格作用,促进人们节约用水,建设节约型社会。同时理顺水资源费和各种水价关系,引导少取用地下水,多使用地表水。

  目前,辽宁除东部地区外的其它地方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全省平均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已达到水资源总量的40%,而辽河流域达到65%,浑河流域高达92%,已经超过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极限。

  据介绍,当前辽宁水资源费在全国北方缺水省份中处于中游水平,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正在制定全省新的水资源费标准,新标准将上报辽宁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作为一项基础费用,任何水费中都包括水资源费用,因而水资源费用上调也将影响到城市居民用水价格。“不过,这种影响很小。”姜长全说,全省14个市进行过科学的分析测算,水资源费用上调,能使每人每年增加十三四元水费。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城市居民自来水水费上调,将在新的水资源费标准确定后两年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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