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自备供水单位以及市属各公共场所所有二次供水设备的单位,必须做到对供水设施(包括蓄水池高位水箱等)每年清洗消毒一次。但目前,该市部分单位仍未安装水质消毒设施。他们要求,已安装水消毒设施的单位,一定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以确保供水安全;没有安装水质消毒设施的单位,今年丰水期(7月9日―8月17日)抽检前,必须完成水质消毒设施的安装工作,否则,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办法从重处罚。
3月12日,记者从山西省晋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从3月26日开始,晋城市卫生监督所将对市直单位集中式供水卫生进行水质抽检和水质消毒检验,如有违反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