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998年大水以来,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规划一期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已基本安排完毕,规划二期项目已全面启动,我国水库的整体安全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水库安全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水库安全状况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结果,是今后一个时期开展水库安全管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重要基础。
通知指出,此次普查范围涉及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水库。其中水库数量的统计,应包括水利系统以外的水库。三类坝数量可只统计水利系统的水库。
通知强调,水库安全状况普查要以大坝安全鉴定为基础。各地要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的有关规定,抓紧对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安全鉴定的大、中型及小(1)型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小(2)型水库的安全鉴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鉴定方式和深度要求。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普查资料要客观翔实,确保质量。普查资料汇总后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