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研讨。修订前期工作小组先后在深圳、成都、清远、武夷山等地召开了5次研讨会议,对《水土保持法》修订草稿的框架结构、工作分工、各条款文字表达、各条款背景说明材料撰写要点等,进行了全面、深入、反复的讨论研究,同时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修改有关内容的调研,搜集了大量相关的素材资料,撰写了条款草稿和背景说明材料。
专家咨询。2006年8月,水土保持司在北戴河召开了《水土保持法》修订专家咨询会,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10多位的领导、专家参加。会上大家开展了热烈的讨论研究,从法律修订的技术层面,对《水土保持法》修订草稿的结构、条款、背景、国内外相关经验等方面,提出了200多条意见和建议,并对50多条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2006年9月,水利部向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征求《水土保持法》修订草稿修改意见的通知。截止去年11月底,已收集和汇总了意见和建议30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