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供水新闻
 
供水新闻

浙江将制定更“绿色”的价格政策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30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361
 浙江明年将进一步完善反映资源程度和环境补偿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节能降耗。这是记者从21日在杭州召开的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浙江省物价局局长黄家晖在会上说,浙江明年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节能,抑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条件。

  据介绍,在水价改革方面,浙江将全面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制定水源、水域收费政策,出台海域使用金和海洋废物倾倒费征收办法,加强水源、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目前,浙江全省90%的市、县已经开征污水处理费。

  在电价政策方面,浙江将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和燃煤电厂脱硫电价政策,鼓励清洁生产,同时促进热电联产企业节能降耗。浙江还将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加大实施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的力度,并抑制自备电厂盲目发展。

  浙江还将积极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投入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争取2007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推行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资金筹措机制,推进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

  此外,浙江还将以完善超标二氧化硫排污费、超标污水排污费政策为重点,加大排污收费制度,抑制污染物排放;规范风景名胜门票价格,实施风景名胜资源收费制度,制定《浙江省风景名胜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浙江省风景名胜区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促进合理开发利用。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