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联合行文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攀城管发[2006]183号)。
在通告中,进一步明确了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的分类,盗用水量和盗水金额的确定方法,以及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的处罚等,这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公司开展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提供了又一法律依据,做到了有法可依。通告的出台实施,对有偷盗城市公共供水嫌疑的个人和单位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为城市供水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告出台后,攀枝花市水务(集团)公司在全体员工范围内展开了学习宣传教育,并重点对相关人员就如何结合通告精神,加大打击盗水行为力度进行了强化培训,同时分阶段、分步骤的采取了以全面清查和重点清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该公司供水区域内的盗水行为进行了一次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