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的委托,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2015年水表、水表箱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15年水表、水表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QZFCG-招标-2015046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预算:一分包:水表箱155万元
二分包:水表170.5万元;
(2)本次采购是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采购2015年水表、水表箱各31000个,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共8个乡镇,分别为:三树镇、渔沟镇、吴集镇、西宋集镇、五里镇、徐溜镇、王兴镇、老张集乡)
3、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所投水表所属系列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分包二);
(4)投标人须携带所投标的产品(水表,水表箱各一个),以及产品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5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
(6)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分包,也可以同时中两个分包。
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4.2条。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分包,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3)报名时间:2015 年 9 月 2 4日-2015 年10 月10 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316室
联系人:李佳 电话:15189646969
咨询人:唐女士 电话:13852328003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如果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若采购信息发生更正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更正或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 年 10 月15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5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李女士 电话:15189646969
6、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施工现场考察,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7-87039831
7、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万元整/分包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在开标前到307室换据(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39305 (注明招标编号、分包号及用途)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淮安市淮阴区 水利局 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投标人,不计利息。
如果本地中小企业(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中标,可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自行至江苏银行淮阴管辖支行办理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
8、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7-87039831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3852328003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189646969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316室
邮编:22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