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县江背、双江、开慧、白沙、高桥、春华、金井等镇 2015 年自来水通村入户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 、项目名称: 长沙县江背、双江、开慧、白沙、高桥、春华、金井等镇2015年自来水通村入户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为第四标段:水表及水表箱
2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CSXZCJ—GK2015—0702(2)
3 、项目预算: 第四标段:400万元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本项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特殊资格条件:无。
4.3 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格证明原件及评分证明资料原件装入文件袋中递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未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 ,评分证明资料原件未递交的,相应的评分项不予计分)。
5 、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公告 期限: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21日。
5.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下载招标文件。
5.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 的为准。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9:00时。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
6.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 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 、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 投标保证金数额:40,000元(人民币)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
账 号:18031701040001659
7.3缴纳时间: 2015 年 9 月 22 日 9 : 00 时 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话:0731-840252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78号鑫天大厦4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0731-84018760
附件下载
1、长沙县江背、双江、开慧、白沙、高桥、春华、金井等镇2015年自来水通村入户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第四标段)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