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奥林 ? 春天住宅小区项目 已由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射发改投预[2013]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至目前,该项目一期房建工程已基本竣工。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拟实施奥林 ? 春天住宅小区一期自来水工程。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并根据射政办[2012]53号文件精神和简易招标时序进度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该项目一期自来水工程招标,并择优确定一期自来水工程施工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射阳县解放路南侧、新城首景小区东侧。
2.2 一期房建工程包括:1#、2#、11#、12#住宅楼。
2.3 一期自来水工程包括:上述四幢住宅楼接水所必须的De75、63PE管道、De15PE管道、阀门、水表、检查井、PE三通、表箱;DN300/200/150球墨铸铁管等安装。
2.4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99.8万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 资金来源:自筹。
2.7 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6月,工期要求:60天。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10 招标计价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3.5 拟定项目组成员3人,未经批准,不允许更换或调整,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3.6 接受和同意射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7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 、中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施工的自来水管道及时与射阳县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管网对接;必须确保射阳县水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每家每户办理分表计量收费相关手续,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招标人组织竣工验收和支付工程款。因此,潜在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和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水务管理有关规定,以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家各户能及时接通自来水并分表计量缴费。
5 、工程付款办法
5.2 满足并做到上述第4条条件,招标人组织交工验收,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70%工程款;
5.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数额:2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7 、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8 、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办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9 、投标报名
9.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9.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9.3 投标报名应具有:
9.4 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9.5 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11 、公告发布时间
2015 年6月8日-2015年6月12日。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周 成
联系电话:0515-82369316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