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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科长伊通满族自治县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6-05 17:17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招商区域: 全国
浏览次数: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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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候科长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LBW2015-0603(GZ)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一.招标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政采办2015-4-24号文件及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投资[20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地沟管线长度14.05km,楼内管线长度126km,水表5600块、二次供水设备7套,水质在线监测系统7套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2标段划分:

一标段:楼内管线及水表改造;

二标段:泵站、仪表、管线、道路拆除恢复;

三标段:一、二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3 工程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内

2.4 计划工期2015年7月3日开工——2015年10月31日竣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及监理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下资质;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一标段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标段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8日至20156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大厅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二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三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同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伊通镇永宁东路北侧

联系人:候科长

电话:0434-42696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

联系人:高继森

电话:1384449626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下资质;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08日 08:30 至 2015年06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大厅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继森

项目联系电话:138444962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候科长

采购人地址:伊通镇永宁东路北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0434-42696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继森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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