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澄海区南洋自来水公司(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澄海区南洋自来水公司电磁流量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5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南洋自来水公司电磁流量计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管段式电磁供电流量压力远传电磁水表DN100(2套)、DN150(8套)、DN200(1套)、DN250(1套)、ND300(1套)、DN400(2套)及电磁流量计配套使用的监测系统。
四、采购预算:462570.00元
五、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2012-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制造商或销售商,且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供应商须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要求在公告发布之日近3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须提供)。
4、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交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10时00分(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南洋自来水公司
通讯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阳河上游沉中月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0754-85169024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E- mail:gdhsgs@126.com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南洋自来水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