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2015年度“节水增粮行动”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GC107SG/HW/JL)
一、招标条件
林西县2015年度“节水增粮行动”建设项目招标已由赤峰市水利局以赤水农牧[2015]55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林西县“节水增粮行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 工程名称:林西县2015年度“节水增粮行动”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五十家子镇、新林镇、统部镇和大营子乡四个项目区膜下滴灌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井房施工)
招标范围:膜下滴灌面积42441亩,井房133座。
第二标段:官地镇、大井镇、新城子镇和十二吐乡四个项目区膜下滴灌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井房施工)
招标范围:膜下滴灌面积28419亩,井房84座。
第三标段:大井镇地埋滴灌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井房施工)
招标范围:地埋滴灌面积1950亩,井房7座。
第四标段:水泵采购
招标范围:潜水电泵253台套(水泵全套,并包括相匹配的启动柜);自吸泵214台套(包括管道)。
第五标段: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变压器124台套,输电线路29.725km。
第六标段:机电井及监测井
招标范围:更新机电井118眼,新打监测井8眼。
第七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林西县2015年节水增粮项目区。
3、建设地点:赤峰市林西县境内。
4、计划工期:
2015年 6 月 1日至2015年 10月 30日;
2016年 4月 20日至2016年 5月 30日,共计194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是节水灌溉设备生产厂商,要求: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且具备自备检测设备和手段,材料及设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投标人还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节水灌溉设备生产厂家可以与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水泵专业生产厂家,持有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国家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
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肆级(含肆级)以上电力承装、承修许可证。
第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钻井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第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的资质。
1、本次招标(第一、二、三)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企业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外省的施工企业须到赤峰市住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备案所需材料详见内蒙古建设网http://www.nmgjsw.gov.cn。
4、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投标报名。
2、投标报名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报名时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对报名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施工企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区外施工企业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
4)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5)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生产厂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原件)。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者身份证。
③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第四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原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第五标段: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电力承装、承修许可证;
3)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第六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须携带身份证);
3)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第七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须携带身份证);
3)提交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第一、二、三标段)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资格复核地点: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
3)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身份识别卡、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近一年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以上所有标段投标人报名时,若企业开户行许可证未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还须提供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赤峰市新城区王府二期48号楼1单元6楼605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5年5月22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西县“节水增粮行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初建军
电 话:13624865075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郭义新
电 话:0476-82888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王府二期48号楼1单元6楼605室
邮 编:024000
联 系 人:徐明阳
电 话:13664766113
传 真:0476-8828929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