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2014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2014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由讷河市发展改革局以讷发改审批(2015)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讷河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161,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讷河市2014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选择在同义镇新合村、同心乡革新村和讷河市第一良种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井34眼,井房34眼,监测井2眼,采购和安装绞盘式喷灌设备34套。
2.2招标范围级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1标段:新打水源井34眼,监测井2眼,修建井房34座;
第2标段:采购和安装绞盘式喷灌设备34台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
第2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生产喷灌设备的生产厂家(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省级及以上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绞盘式喷灌设备的检测报告,注册商标与供货商标一致。
上述投标人要求近3年(2012年~2014年)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定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水利网(http://www.hljsl.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联系电话:0451-82139708
联系电子信箱:sltbbm@163.com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