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本级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市本级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由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水发[2015]15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黑河市本级节水增粮行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递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151,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黑河市本级2014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位于五大连池镇龙泉村。项目区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66万亩,喷灌工程33处。
2.2招标范围:新建机井33眼,井台33座,建设信息化平台1处,建设地下水位监测井1眼,配套水位监测设施1套,布设水量量控设施33处,配齐配套动力设施。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源井及保护工程;
第二标段:绞盘式喷灌机(JP75-300)、机井井泵(200QJ32-130/10-22)、配套动力(30KW)、地下水监测及水量计量设施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2.4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6月10日;
第二标段: 设备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第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外省企业报名时须携带准入备案手续),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第二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绞盘式喷灌机的生产产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开展生产业务3年以上(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2012年3月1日之前),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生产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第一标段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标段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1楼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9时,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2标室(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4月7日上午9:00至11: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以回复),逾期不予受理。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在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报名室将澄清申请函交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当日下午14:00至16:00在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答复函,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字确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水利网(http://shuiliting.sale3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河市本级节水增粮行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6-820650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51-82122803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