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巴彦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巴彦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改革局以巴发改[2015]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发改投资[2014]356号文件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招标人为巴彦县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127。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计划投资1334万元,建设节水灌溉增效综合示范项目区14500亩,建设水源机井工程58处;配套电力工程58处,建设喷灌工程58处,面积14500亩(其中绞盘式58处,面积14500亩);建设井房58处;建设库房1处。项目建设地点巴彦县红光乡建成村、洪广村,距市区25km,项目区交通便利。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二标段
第一标段:水源井58眼,监测井2眼,井房58座,设备库房1座及地下水监测;
第二标段:水泵(200QJ32-117/9-18.5)58台,绞盘式喷灌机58台及喷灌机配套设备,柴油发电机(30KW)58台。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工程;二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生产水泵、绞盘式喷灌机及柴油发电机的厂家,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水泵生产许可证,具有灌溉等级证书。以上所有标段潜在投标人要求具有类似业绩,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以上各标资质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到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2投标报名时,一标段需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标段需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与《黑龙江水利网》(http://www.hljsl.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县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赵彦英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0号1单元6层
联系人:杨丽丽 电话:0451-87539551
E-mail:tianli_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