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曲周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BOAOZB153038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冀发改招标核【2014】526号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
邯郸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曲周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曲周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曲周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地点在曲周县境内,建设内容为打井及铺设管道等。
2.2 本次招标共分三十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监理;
第二标段:土建工程;
第三标段:打井工程;
第四标段:变压器采购及安装;
第五标段:电缆采购及安装;
第六标段:控制柜及水泵采购及安装;
第七标段:水质检测化验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八标段:水厂远程测控及视频监控系统;
第九标段:水表;
第十、十一标段:PE管材及水龙头套件;
第十二标段:维修抢修专用服务车采购;
第十三至第三十二标段:饮水用PVC-U管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
3.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甲级凿井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4第四、五、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3.5第七标段:投标人须是经营范围包含本标段招标内容、具有供货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6第八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商;
3.7第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检测机构2014年及以后出具的DN15水表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8第十、十一标段: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检测机构2014年及以后出具的饮水用PE管材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PE管材的卫生许可批件
3.9第十二标段:投标人须是经营范围包含本标段招标内容、具有供货能力的法人;
3.10第十三至第三十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检测机构2014年及以后出具的饮水用PVC-U管材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PVC-U管材的卫生许可批件
3.11、经检察院查询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 13 日-2015年3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5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周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曲周县东环路东正公司二楼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联系人:崔万桥 联系人:蔡庆新
电话:0310-8812009 电话:1339321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