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
永久用水(自来水、杂用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2]38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备施工图纸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对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永久用水(自来水、杂用水)管道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永久用水(自来水、杂用水)管道安装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苏 工 联系电话:13922791126
代建单位: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 工 联系电话:1371067769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投诉电话:020-83379826
三、建设地点:广州大学城中心大街南路与中三横路交界处东北面DS0303地块(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从红线外接入红线内的供水管道及水表安装,1、新装DN100供水管(自来水),长约30米;2、新装DN150供水管(杂用水)双回路,总长约165米,详见招标图纸。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的永久用水(自来水、杂用水)管道安装工作,包括道路开挖、人行道修复、管道安装、复土回填等工作,并负责办理整个施工过程中开关掣、开叉、试压、冲洗、水质检验、工程验收、装表通水,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工程资料整理成册;合同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其他项目费包干。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控制价:219639.33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1.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 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2.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得少于5日。备标时间从第一份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
3.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3.2依法重新招标。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大学城中心大街南同想网吧对面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部二楼。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报名费及招标文件费:不收取投标报名费;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200 元。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5月15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吉祥路95号。
2.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5日11 时00分。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或《广东省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市城市供水行业协会颁发的行业自律诚信服务备案。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招标人)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异议受理电话:020- 83379826
地 址:广州市吉祥路95号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代建单位: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4月 1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或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招标项目)。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