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新安中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林市新安中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二期)实施方案已经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以黑农发办批[2014]248号文件批复,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指(农发)[2014]409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林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安灌区位于黑龙江省海林市境内,地处海林市西南约45公里,灌区内总土地面积11.63万亩,耕地8.72万亩,设计灌溉面积7.29万亩,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衬砌渠道、新建(重建)渠系建筑物、骨干渠道土方工程。
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海林市新安中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二期)
建设内容为:衬砌渠道、新建(重建)渠系建筑物、骨干渠道土方工程等。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投标人和承担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要具有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大厦。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大厦804室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451-58874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