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2014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2014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财政厅黑水发[2015]22号文件批准建设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及自筹。
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SLSGG2015-048。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碾子山区富强街道办事处兴华村刘家沟屯。建设规模为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0.51万亩,全部为喷灌工程。
本次招标计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第一标段:水源工程及水源工程保护设施。
第二标段:绞盘式喷灌机及配套设备。
第三标段:地下水监测及水量计量设施。
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计划工期(供货期):2015年4月1日--2015年5月31日。(以实际情况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潜在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第一标段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近三年的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均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要求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喷灌设备生产商(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具有喷灌设备三年以上的供货业绩,生产喷灌设备业务三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潜在投标人要求具有类似业绩,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第三标段要求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相应设备生产商,并在齐齐哈尔市设有办事处,具有同类设备五年及以上的销售业绩,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5日至3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斯特大厦101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各标段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获取要求如下:
第一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质检员岗位证、造价员资格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成员(其中包括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在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在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类似工程近三年的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成员(其中包括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在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在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的供货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成员(其中包括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在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在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齐齐哈尔市设有办事处的证明;同类工程五年及以上的供货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9时00分截止,地点为黑龙江垦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
定于2015年3月27日9时00分在黑龙江垦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开标大厅开标。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3月10日 9:00—16: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投标人可通过企业的投标联系专用信箱将需要咨询的问题传送至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投标联系信箱,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正式回复函,未能递交回复函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水利网(http://www.hljsl.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斯特大厦1013室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武女士
电 话:0451-55586391
传 真:0451-55586393
电子邮件:snzbyxgs@163.com
日 期: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