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网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相城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的 相城区城区二次供水设施升级改造三期安装工程(第一批)(第二次公告) 已经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0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公司自筹及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5.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承接新项目。);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其它与招标的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或者属于合同履行所必须的条件: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住宅小区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限从2013年12月1日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日期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12/22 10:00 至 2016/12/28 17:00 ,在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软件”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审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218.4.45.172/RuanJianXiaZainew/index-1.html (2)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请于 2016/12/30 09:00 的时间前通过“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提疑。 (3)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1/3 14:00 ,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资料: 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企业提供进苏登记通知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文);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本市企业不作要求) 9.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 附件一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10.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幢12楼1201 联系人: 王战 传真: 0512-69560668 电话: 0512-69560667 邮编: 215021 E-Mail: hxzbdl@126.com 12.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钱福民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0512-69560667 上岗证号: 苏招E0139 13.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12/22 10:00 14. 备注: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中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业绩库"中公示的投标人业绩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录入工作。 15.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