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宁新安置区B区)室外生活给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AJL-2016-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宁新安置区B区)室外生活给水工程 ,已经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2016]103号) 批准,建设单位为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金融机构贷款及市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需安装无负压供水设备6台、PE给水管3664.39米、热镀锌内衬塑钢管87.06米、水表999组、法兰闸阀58个等工程(具体按设计图纸内容);
2.2 招标范围: 具体按设计文件内容;
2.3 预算造价约: ¥434万 元;
2.4 工程地点: 兴宁市宁新安置区B区;
2.5 建设工期:经批准开工日起 60 天(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原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证书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符合任职条件的小型项目负责人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1 信誉要求:至本招标项目开标会日期前1天止,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2.2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3 投标企业2010年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二次供水工程(含设备及管道安装)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 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 、营业执照副本。
4.1.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5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使用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须提供单位聘书)。
4.1.6 、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1.7 、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8 、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1.9 、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本单位2016年9月至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10 、须提交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11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10年至今,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二次供水工程(含设备及管道安装)施工业绩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能够证明采用二次供水工程(含设备及管道安装)的资料】。
4.1.1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1.13 、企业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登记信息(打印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企业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等级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证明资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1.2~4.1.11项目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同时核对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到场提交。
4.2 报名时间: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请于 2016 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28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到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6 日 上午10:30 时(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人民币 捌万元 汇入时限、汇入银行等详见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建局等媒介 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网站(http://xnzj.xingning.gov.cn/)第一时间发布。
招标人(盖章):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小姐 联系电话: 0753-333681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3-3361317
报名地点: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开标地点(交易大厅):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日期: 2016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