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2014年“节水增粮行动”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龙江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宝清县2014年度“节水增粮行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黑水发 [2015]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033。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清县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3此次招标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源井、井房工程;
第二标段:水源井、井房工程;
第三标段:水源井、井房工程;
第四标段:卷盘式喷灌机、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第五标段:卷盘式喷灌机、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第六标段:水泵及水位、水量计量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要求第一、二、三标段潜在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第四、五、六标段潜在投标人具备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卷盘式喷灌机、水泵、水位、水量计量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3)具有类似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
4.2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第四、五、六标段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如是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投标人须提供由《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法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原件,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和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3月3日9:00—16: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投标人可通过企业的投标联系专用信箱将需要咨询的问题传送至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联系信箱,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正式回复函,未能递交回复函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51-83085988
联系电子信箱:jufugc@163.com。
日期: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