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揭阳市蓝城区月城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由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水务局以揭市发改农[2016]943号、揭市发改投标[2016]45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市蓝城区月城镇水利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不足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任务及建设规模
2.1 本工程任务为供水。工程总体布局:从市第二自来水厂在月城镇境内的分水口至赤岸村、德东村、寨内村、松山村、寮东村、新围村、西湖村和镇居委共8 个行政村(居委)的供水主管道进行改造,管道沿现状村道路和巷道一侧布置的方案。本工程设计水平年为 2020 年,设计供水人口 24715 人,设计供水保证率为 97% ,设计供水规模为 2000t/d 。
2.2 工程建设内容为:工程供水类别为Ⅲ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 级,次要建筑物为 4 级,设计洪水标准为 2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50 年一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铺设进村主管道及配水管网长 30.38km ,设置法兰闸阀 51 个,冷水表组 13 个,排气阀 4 个,消火栓 32 套。管道按管材分类, PE 管总长 30.18km ,钢管(镀锌管)总长 0.20km 。 PE 管管径Φ 400mm- Φ 90mm ,管材采用公称压力为 1.0Mpa ,管径Φ 75mm 管材采用公称压力为 1.60Mpa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项目 概算 总投资为1256.87 万元。
2.4 工程建设工期为6 个月。
2.5 最高投标限价为:8803660.06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拟任项目经理是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 含二级 ) 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1.5 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 水利类专业工程师 1 名、测量工程师 1 名、施工员 2 名、质检员 1 名、造价员 1 名、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名,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投入人员应与投标时一致;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1.6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捌佰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 需提供查询电话,招标人拟向银行征询核实,若发现作假,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3.1.7 2013 年11 月以来独立完成过 1 个村村通自来水或安全饮水工程施工业绩(以完 / 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3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 揭阳市以外的施工企业报名前须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5 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 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 卡手续。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3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1.4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4.1.5 招标人出具的收取资金存款证明的有效凭证;
4.1.6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 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1.7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近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由社保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并提供网络查询路径或查询电话 ) 复印件;
4.1.8 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网页截图;
4.1.9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 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4.1.10 企业近三年(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1.11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招标公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1.12 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 竣工验收证明);
4.1.13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按表格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2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 11:30 ,下午 14:00 ~ 16:00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4 窗口获取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揭阳市蓝城区月城镇水利管理所
陈先生 电话:13502568083
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李先生 电话: 0663-8291212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人(盖章):
揭阳市蓝城区月城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