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分项计量改造及能耗监测平台(第二次)已按相关要求履行了审批程序,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服务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工期:签订合同后150日内;
2.3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部署能源监管平台数据中心软硬件系统、在各支行安装远传智能电表、远传智能水表、温度计、流量计、空气质量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三级(含)以上资质(含2014年2月15日后至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正式启动资质认定相关工作前有效期满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应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100万元以上节能监管平台等能源管理项目)案例;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成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 财务状况: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3.4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 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附网络截图复印件。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1 月 24 日至 2016年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投标室 (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楼1505)持以下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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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以上证件均需携带有效原件,(1)项提供原件、(2)—(3)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楼1505)。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携带5.3款规定证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15号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楼1505
联 系 人: 李玲 联 系 人:杨蓉
电 话: 028-85261832 电 话: 028-81430073,18981709930
传 真: 028-85261164 传 真: 028-87711659
EMAIL: abc00009999@qq.com EMAIL: 4984583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