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盐山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HBBH-2015-004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冀发改招标核【2014】497号
所属行业:
其它
所属地区:
沧州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10月8日以冀发改农经[2014]1421号文《关于沧州市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60%,省级投资20%,群众自筹 20%,招标人为盐山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盐山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2建设内容:在盐山县的望树镇、圣佛镇、孟店乡、小营乡、边务乡、庆云镇、盐山镇、杨集乡八个乡镇,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处,扩户供水工程,34处,共解决55村、4.5万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学校供水工程12处,解决12所农村学校、0.7万师生的饮水问题。
2.3建设地点:盐山县望树镇、圣佛镇、孟店乡、小营乡、边务乡、庆云镇、盐山镇、杨集乡八个乡镇的55个村和12所农村学校。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建筑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保修。
2.4.2标段划分:
1标段:监理;
2标段:边务水厂土建及附属配套;
3标段:其他水厂附属构筑物施工;
4标段:学校土建;
5标段:深井工程;
6-7标段:非开挖施工;
8标段:管道安装;
9-10标段: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11标段:在线监测;
12标段:电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13标段:水表采购;
14-22标段:管材采购;
3. 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监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二标段至四标段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五标段打井施工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须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凿井资质; (3)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
六标段至八标段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九、十标段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具有与招标货物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检测报告齐全有效。(2)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十一标段在线监测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技术研发能力的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监测系统同类业绩;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有效。
十二标段资质要求:电气安装及维修四级以上资质。
十三标段水表采购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按时年检的合法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具有与招标货物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2)具有生产许可证;(3)具有卫生许可证;(4)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十四标段至二十二标段管材采购资质要求:(1)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含5000万)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产品检测报告。(2)具备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有效卫生许可证(有效的许可批件)(3)提供2011、2012、201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3.2 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发起投标,但最多只可中标一个标段。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28日-2月3日,每日上午 9:00 时-11:
30 时,下午14:00 时-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候。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10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
第一标段:投标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的证件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 (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第二至八标段:投标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的证件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第九至十三标段:投标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的证件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 (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第十四至二十二标段:投标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的证件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 (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5.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山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赵凤华
电 话: 139327981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乐娜
电 话: 1332317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