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16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城市2016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塔市发改投资【2016】2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塔城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塔城市2016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
2.2合同编号:DCZBXJ-2016-012;
2.3建设地点:塔城市;
2.4建设规模:(1)水源工程:新建水厂一座(包含机电井、泵房、水泵、变压器、铁艺栏杆等)并配套消毒设备一套;新建调节建筑物钢制保温水塔一座(净高16m,容量80m3);检查井一座;水表井一座;安防设备一套;(2)管网工程:新建管网6.59km;检查井8座;补排气井3座;泄水阀井5座;(3)入户工程:入户300户(包含入户DN20管网25.2km、水表300个、锁闭阀300个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此招标共一个标段;
标 段:取水构筑物(包含机电井、水厂围栏等);
2.7计划工期: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11月21日(58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凿井施工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投标人已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进行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且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9月27日至2015年10月0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市光明路54号,地区住建局七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市水利局
地 址:塔城市幸福小区
联 系 人:谢伟杰
联系电话:18935808867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新华路与团结路交叉口鑫华实业综合楼3单元3楼
联 系 人:赵雪红
电 话:18097598088 18638027906
邮 箱:hndcxj@163.com
2016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