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葫芦岛市南票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葫芦岛市南票区城乡供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城乡供水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葫芦岛市南票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九龙街道暖馨小区东北角,西至新建南票区医院,东至306省道,南至暖馨小区北侧,北至预建南票天然气厂南侧;
5、计划工期:
6、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7、招标范围:葫芦岛市南票区城乡供水工程施工,主要工程内容为建设8000吨/日净水厂一座(包括土建、除钼、过滤、消毒等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输水管道、供水管网、小区(含乡村)管网、水表改造、立管安装、加压泵站和相关配套设施等。监理服务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工程规模:日供水规模8000吨;
9、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本单位执业,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未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等级报告;
5、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须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打印的企业信息、(5)企业信用等级报告、(6)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相同。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南票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242900777
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刘浩、彭程
电话:024-23382836、13700037565
传真:024-23372321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葫芦岛市南票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