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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9-06 14:24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招商区域: 全国
浏览次数: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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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肇州县自来水母站扩容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州县自来水母站扩容建设项目已由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州发改审【2016】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政府债券。招标人为肇州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行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肇州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RR16-HLJ-ZB-18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肇州县自来水母站扩容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水厂改造工程、管网建设工程、楼区供水管网、水表出户工程。

本次招标划分七个标段。

一标段:水厂改造工程。

二标段:水厂化验室改造、水表采购。

三标段:配电装置及控制设备改造。

四标段:更换无负压供水设备购置。

五标段:小区供水管网、水表出户。

六标段:东北、西北市政配水管网工程。

七标段:西南、东南市政配水管网工程。

八标段:肇州县自来水母站扩容建设项目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

3.1第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所在地建设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施工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指中标通知书、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半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2第二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2.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制造IC卡饮用水冷水水表及销售仪器仪表的厂家(其中主要化验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度计需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有有效期内正规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生产本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生产相应设备三年及以上,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半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3第三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第四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4.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同时包含生产或制造自动供水设备、节能降耗产品、给排水工程安装的生产厂家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类似供货业绩,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半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5第五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塑料管材(聚乙烯、聚丙烯)生产及安装的厂家,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半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6第六、七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所在地建设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施工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指中标通知书、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6.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半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7第八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同类项目业绩,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

3.7.2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省内投标企业需要同时提供市政相关专业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工作;

3.7.3其他项目小班子人员最低配备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8以上所有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9以上所有标段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10以上所有标段具备良好信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一、六、七标段授权人为项目经理、第八标段授权人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犯罪行贿记录(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期之内方为有效)。

3.11以上所有标段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5日至2015年9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企业法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以下材料:

第一、六、七标段: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小班子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安全员及安全考核证书、工长、质量员、造价员)、企业所在地建设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

第二标段: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检测报告、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第三标段: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项目部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安装工长2名、安全员1名、预算员1名、质检员1名)、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第四标段: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等;

第五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第八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省内投标企业需要同时提供市政相关专业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等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6 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澄清申请函交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当日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答复函,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字确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人:肇州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150090

人:周先生

话:15561854000

电子邮件:hljjhrz@163.com

期: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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